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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透露医疗政策方向 民营医疗仍要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6:49 扬子晚报

  本报讯昨天,南京中医药大学的博导王旭东教授收到一份卫生部的复函,卫生部在函件中透露了今后将出台政策大力发展民营医疗机构,使民营医疗机构在健康发展中促进解决“看病难”和“看病贵”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问题。

  此前,王旭东教授发现,在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不少问题,一是数量多、规模小,全国卫生机构总数为30.6万家,其中民营医疗机构为14.2万家,但是民营
医疗机构多为诊所、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门诊部,民营医院仅1180家,不足民营医疗机构总数的0.83%。民营医疗机构人数仅占全国卫生人员总数的5.56%、用房仅占1.2%、病床数仅占1.61%、资产约占2.71%。二是社会评价参差不齐,少数医院还存在严重的乱收费和欺诈行为,遭到了民众的非议。三是经济效益暧昧含糊。王教授给卫生部的建议中提出,民营医疗机构在扶持、促进、帮助的同时,应加强指导和监管,使其得到更好的发展。

  卫生部收到王旭东的有关建议后,和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会商后,对今后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的扶持和管理的政策方向给予了明确,一是国家准备制定必要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组织或个人用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及其他财产作为投资,举办民营医疗机构。国家鼓励社会资源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参与现有部分政府所属、部门所属和企业所属医疗机构的改制,建立民营医疗机构。国家引导社会资源独资或合资合作举办民营医疗机构,并执行相应的经济政策和管理方式。其次是社会资源举办或参与举办的医疗机构在人才引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参加学术组织和学术活动、医疗技术准入、科研立项、政策知情、医疗机构评介、医保定点等方面与政府所属医疗机构享有同等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三是国家制定鼓励社会资源发展医疗事业的财政、信贷、融资、金融服务、土地使用等相关政策,加大对社会资源发展医疗服务事业的支持。卫生部还明确,在医疗保险政策上,民营医疗机构与其他医疗机构享有平等待遇。(刘大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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