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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发展八项节能技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7:23 大众网-齐鲁晚报

  集中采暖制冷的新建民用建筑应分户计量

  新华社北京11月22日专电记者22日从建设部获悉,《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将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旨在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室内热环境质量。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指出,鼓励民用建筑节能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广应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材料、用能设备和附属设施及相应的施工工艺、应用技术和管理技术,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新建民用建筑应当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要求,民用建筑工程扩建和改建时,应当对原建筑进行节能改造。

  采用集中采暖制冷方式的新建民用建筑应当安设建筑物室内温度控制和用能计量设施,逐步实行基本冷热价和计量冷热价共同构成的两部制用能价格制度。

  新华社北京11月22日专电建设部有关负责人22日说,我国鼓励发展八项节能技术和产品。

  分别是:新型节能墙体和屋面的保温、隔热技术与材料;节能门窗的保温隔热和密闭技术;集中供热和热、电、冷联产联供技术;供热采暖系统温度调控和分户热量计量技术与装置;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及设备;建筑照明节能技术与产品;空调制冷节能技术与产品;其他技术成熟、效果显著的节能技术和节能管理技术。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鼓励推广应用和淘汰的建筑节能部品及技术的目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结合该目录,制定适合本区域的鼓励推广应用和淘汰的建筑节能部品及技术的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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