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城市规划要先过“环境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7:28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11月22日讯(记者任鹏)今后,城市专项规划和旅游区发展总体规划都必须经过环境影响评价“关”。今天,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草案修改稿)提请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十七次会议审议。《办法》规定,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的规划和建设项目都应组织环境影响评议,并且编写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

  为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此次提请审议的《办法》(草
案修改稿)规定,全省县级以上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支持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活动。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则要组建和完善此类专家库、数据库和环境评价信息共享制度。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规划实施单位应当同步落实配套的环境保护措施。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规划实施后,编制机关应当及时组织对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