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仨女儿“常回家看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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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8:50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徐州讯有一首歌叫做“常回家看看”,为子女者应该常回家看看老人。如果他们不这么做怎么办?江苏徐州市丰县一位九旬老人孙老汉,近日就起诉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丰县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孙老汉的3个女儿每个月探望老父亲一次,并于判决书生效后3日内出资900元为老人购买一辆残疾人三轮车。(刘秋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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