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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19年间因私出国人数增50倍 六情形不准出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8:59 国际在线

  政策放宽 手续简化 公民出入境权益依法得到保障

  国际在线消息:2004年全国公安机关共批准公民因私出国447.95万人次,是1986年的51倍,比实施按需申领护照前的2001年增长45.3%。

  记者今天从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198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以来公民因私出国从靠政策,由部门、单位层层审查,进入到依法审批的新阶段,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主动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大局,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放宽政策,简化公民出国手续,有力地推动了出入境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进程。

  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颁布实施后,公民因私出国数量大幅增长。1986年,全国共批准因私出国8.7万人次,1987年全国因私出国人数首次突破10万人次,1988年全国因私出国人数激增至21万人次,相当于1949年至1978年30年因私出国人员的总数,公民出入境管理工作实现第一次飞跃。

  1992年3月,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在启用92版护照的同时,制定下发了《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工作手册》,使护照的签发由手工填写过渡到电脑打印护照资料页内容。

  1996年12月,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在北京召开“全国公安机关出国出境管理工作会议”,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申请办法,统一审批条件,统一办事时限,统一收费标准”的“四统一规范”,使出入境证件的审批管理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建设的轨道。

  2000年3月,公安部研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普通护照审批、签发管理规范》,按照护照申请、审批、签发等工作环节互相分离、监督制约的要求,设计制定业务流程,实行县(市)公安机关受理、地(市)公安机关审批、省级公安机关监督指导并集中制作、签发护照的三级管理模式,使出入境证件的签发管理在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道路上迈上了新台阶。

  2001年,在广东省中山市进行凭户口本、身份证按需申领护照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按需申领护照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开。仅2001年,就有广州、深圳、南京等21个大中城市实行按需申领护照。2002年1月14日配套实行了取消公民出国提交境外邀请材料和签发护照时附发出境登记卡的做法。截至2005年9月,全国共有193个大中城市实行按需申领护照。

  公民出国政策的不断放宽,适应了中国各个历史阶段的形势要求,适应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需要,适应了依法行政的需求。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长李长友今天表示,今后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进一步简化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手续。

  ●相关链接

  六种情形不批准出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有6种情形,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不批准出境申请: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5、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6、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欺骗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记者 翟惠敏 见习记者 邓克珠)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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