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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副县长出庭应诉赢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9:47 扬子晚报

  本报讯近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沭阳县欧亚发展有限公司诉沭阳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一案。庭审时,人们发现,端坐在被告席上的不是县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也不是代理律师,而是沭阳县人民政府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县长、法学博士唐宏强。

  原告沭阳县欧亚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认为,沭阳县人民政府和沭阳县国土资源局向第
三人,沭阳县好景置业有限公司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权益而提起行政诉讼。在庭审辩论过程中,唐宏强针对原告代理律师的陈述,运用丰富的法律知识简明扼要地进行了辩论。合议庭经审理合议后,当庭依法作出驳回原告起诉的裁定。

  据了解,县政府领导亲自出庭应诉在沭阳县还是首次。也是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建院以来审理的第一起县级人民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此举将有助于提高政府部门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舒连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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