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副县长出庭应诉赢官司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9:47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近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沭阳县欧亚发展有限公司诉沭阳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一案。庭审时,人们发现,端坐在被告席上的不是县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也不是代理律师,而是沭阳县人民政府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县长、法学博士唐宏强。 原告沭阳县欧亚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认为,沭阳县人民政府和沭阳县国土资源局向第
据了解,县政府领导亲自出庭应诉在沭阳县还是首次。也是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建院以来审理的第一起县级人民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此举将有助于提高政府部门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舒连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