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谭咏麟红颜知己钱财 一菲佣被裁定偷窃罪成(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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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10:28 中国新闻网 | |||||||||||
早前,朱咏婷寓所发生连串闭门失窃,怀疑是家中的菲佣监守自盗,她以一招“引君入瓮”终人赃并获,控告菲佣偷窃,反被指栽赃嫁祸。 女被告为菲籍女佣Echaveria, MaryGlendaErfelua(24岁),被控于今年7月5日,在跑马地乐活道比华利山一个公寓内,偷窃属于女事主朱咏婷的现金1000元。辩方代表律师求情时指出,被告只属初犯,涉案款项只有1000元,对事主的经济损失不大,希望获得法庭轻判。 控方案情指出,事主发现寓所发生连串失窃,怀疑菲佣在家中偷窃合共1万7000元现金,遂于今年6月期间,设下“陷阱”试探被告,事主每天将19张已记下编号的1000元钞票放进银包,并随意放在客厅餐桌上,事隔多日,终于凑效发现一张千元面额钞票不翼而飞。 事主初时不动声色,搜查菲佣房间的衣柜时,并在一个抽屉内寻回一张曾被记下的失去的千元面额钞票,被告称她为了寄钱回乡买地才犯案。 被告最终因人赃并获交警方处理,被告在警诫下不断落泪,并否认事主指控。菲佣曾一度否认偷窃,更反指事主只是为终止其雇佣合约才指控她盗窃。 裁判官指事主诚实可信,指菲佣并非遭设计陷害。又指事主丈夫是否目睹她与菲佣对质的过程,这对整个案情并无影响。裁判官称,雇佣双方就算存在积怨,事件也属多年前发生,相信事主并不会对菲佣怀恨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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