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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路灯柱成报警标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10:48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深圳市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路灯柱,如今增添了新的功能———报警。近日,深圳警方启用了“路灯柱报警定位标志”,利用路灯分布的特点,将其作为报警辅助设施,当报警人及时准确地说出路灯的编号时,警方便可确定报警人所处位置,并及时处理警情。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该举开创了国内先河,值得广州等城市推广使用。

  在深圳火车站西站口大约前行100多米,一标有“路灯柱报警定位标志”、编号“2
034005”路灯柱正好在交通路口斑马线旁。据目测,在路灯柱的3米高处喷涂上了一种“特殊标志”:灯柱上方红色圈中为“110”字样,下方为一行纵向的黑色数字。据了解,红色“110”是警用标识,纵向的7位数字包含了“行政区划”的信息:第1位数字表示各区,如“1”代表福田区,“2”代表罗湖区等;第2位至第4位数字表示道路;第5位至第7位数字表示灯柱和位置等多种信息。相关人士举例说明:“1020004”指的是深圳福田区华强北路西侧的4号路灯。据了解,包括喷涂数字、记录数字以及将数字标示在电子地图上,一根灯柱标志所花费用只需15元。报警人只要向接警员报出路灯柱上的7位数字,警方马上就能利用电子地图迅速判断出报警人所在的精确位置。(刘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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