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业证岂能成"逃税证" 五条建议欲堵逃税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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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10:54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记者上午从省政府有关部门获悉,目前有部分个体户借国家对下岗人员的优惠政策逃税,结果下岗再就业证成了“逃税证”,群众反映强烈。这一问题已引起重视。 据介绍,逃税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重生术”,一些下岗再就业政策出台前本已经营获利的纳税户,纷纷注销后重办税务登记,持《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免税;二是“演双簧”,一些新开的纳税户,法定代表人和实际经营者并非同一人,却借用其中一人的《
有关部门表示,这些逃税手段由于涉及管理部门多、隐蔽性强,税务部门独力难支。因此提出五条建议:一是建立工商、劳动、国税、地税等部门信息交换制度和联合审查制度,对出现借用、转让等行为,一律吊销《再就业优惠证》;二是对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的纳税人基本情况予以公示;三是申明经营业主必须和优惠证属于同一人;四是加强清查管理,对属于借用证件、假借下岗工人名义经营的,一律取消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实行补征税款并加以滞纳金和罚款的方法,提高违法成本;五是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经营人员加强税源监控,规定达到一定规模后不再享受税收优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