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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复杂标准不同 有关部门呼吁尽快出台细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10:55 龙虎网

  【龙虎网讯】虽然关于捐赠减免个税的政策出台已久,但记者咨询发现,由于税务部门接受的个案较少,而国家又无相应的实施细则,因此,除了纳税人之外,慈善机构和税务部门对这项政策的理解似乎都存在分歧。

  慈善机构:各区政策竟然不一样

  “由于政策解释不是很明确,因此目前各区的操作都不一样。”南京慈善总会有关人士表示,据2003年9月22日下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等5家单位的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捐赠可获在交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但是,目前南京不少税务分局对个人、企业捐款,给南京的慈善机构依然还是延用企业3%、个人30%的税收减免政策。也就是说,捐款给南京慈善总会只享受企业3%、个人30%的政策,而捐给中华慈善总会等才能获得全额税前扣除。”由于两种减免政策有一定的差别,因此令不少慈善人士感到困惑。

  税务部门:无法直接退税

  “我们在操作上也有困难,如果市民捐款后,拿着相关票据来要求退税的话,我们只能答复没有这样的操作方法。”昨日,一位地税局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虽然这种要求合理又合法,但由于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税务局还没有直接退税一说。

  “如果是单位代扣代缴个税,在取得‘捐款专用收据’后立即交给财务部门,由财务部直接在当月工资中减免个税。”南京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单位财务部门在向税务局提交个税申报明细表时,将减免内容直接填写在“可允许扣除项目”一栏中,作为减免个税的依据。

  据了解,税务部门目前只承认慈善机构发给的正规凭证,比如在市慈善总会发起的“慈善一日捐”活动中,个人和单位直接到慈善总会捐款的,总会提供的“江苏省捐款专用收据”。

  救灾司长体验两个月才得到减免

  前天,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王振耀用亲历说明了慈善捐赠免税制度存在的程序复杂问题。

  王振耀说,按规定,慈善捐赠者可减免部分个税。今年8月,他捐了500元并获得捐赠收据。之后他将收据送交单位财务,财务先修改他的工资扣税额,再向税务部门提交修改后的“税务明细申报表”。然后王振耀填写了5份“保税收缴书”送至银行,财务处再根据银行单据重新做账,最后再恢复王振耀此后的工资明细。直到10月,他的工资单上才减免了50元个税。

  王振耀说,复杂程序给捐赠人带来负担,失去了慈善免税的激励意义,民政部将和相关部门协商,简化有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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