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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严禁使用“软暴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12:29 扬子晚报

  北京电拆迁单位或者拆除施工单位,如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气、停暖、阻碍交通及上门骚扰、砸门破窗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将会受到停业整顿、直至撤销拆迁资质或拆除施工资质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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