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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儿入沪3月需建接种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12:30 新闻晚报

  晚报讯 昨日,市卫生局出台疫苗接种的相关管理办法和规范,并强调,接种要进行属地化管理,每个街道必须制定1所接种单位,同时要掌握儿童出生和变动情况,每月月底查漏,新生儿出生后30天内要及时建接种相关档案,而外来儿童入沪3个月内也必须建立接种证。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市疫苗接种要实行分类管理、属地化管理。每个乡镇、街
道指定1所以上接种单位,负责所在地区内除卡介苗、狂犬疫苗以外的其他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而卡介苗接种、狂犬疫苗接种必须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内进行。每个区县要至少指定1所医疗机构各承担卡介苗、狂犬疫苗接种工作。而接种门诊的人员必须保证在2人以上,否则就要增加门诊开设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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