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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水风波的公共危机应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14:37 新民晚报

  曾经温顺的松花江水这次强硬地“站”了起来,一场可能而尚未发生的水污染导致的公共危机,就这样一把揪住了人们的心。

  对于哪怕是一场“可能”的危机,也应做出最坏的打算,并予以最充分的应对,这是危机处理应有的理性。因此在这一次停水风波中,我们赞赏哈尔滨市政府的做法。这不仅包括果断地做出停水决定,同样包括停水期间对于市民饮用水的供应,比如紧急启动全市所
有地下水井,全部面向社会供水,卫生环保部门要及时对水质进行监测,确保供水水质安全,等等。我们也因之相信,在有了政府高效的应急处理之后,哈尔滨市民将能够从初始的购水恐慌中冷静下来,最终能够与政府一道共度危机。但显然这不是我们关注的全部。

  首先,从11月13日吉林石化发生爆炸到21日哈尔滨市紧急停水,时间已历8天。那么按照正常的水流速度,污染的水是不是已经流到哈尔滨段了,哈尔滨市民前几天喝的水是不是已经被污染的?更重要的还有,从松花江吉林石化段到黑龙江的哈尔滨段,江水一路跨府过州,经行而来,如果爆炸的确污染了水源,则哈尔滨段以上取松花江水饮用的人,是否像哈尔滨市民一样受到了政府紧急措施的保护?

  一些国家成功的经验表明,危机管理的成败关键在于是否有一个权威、高效的中枢指挥系统,该系统扮演着危机管理核心决策者和指挥者的角色,不仅体现出战略决策的权威,更能体现部门协调的效能。同时,这也离不开一部统一的法律规范。美国制定有一系列公共危机应急处理法律体系,这些系统的法律法规旨在有效地引导政府依法处理公共危机事件。而我国到现在还没有一部处理公共危机事件的基本法律,既有的相关法律法规也都是针对不同类型的公共事件,相对分散、不够统一。

  “危机”者,危险与机遇并存。因此遭受到污染的江水在它的经流之处,不可能过而无痕。它不仅让我们关心怎样去处理水污染已经带来的一系列现实的问题,更期待着一套基本的危机处理法律制度与应急机制,让我们能够变危为安、变危为机。

  东方早报(杨耕身)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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