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鼠爱大米》版权判给太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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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15:55 光明网 | |||||||||
昨天,太格印象文化公司透露,《老鼠爱大米》侵权案于17日宣判,太格印象胜诉,胡杨林为国内惟一合法女声演唱者。 据透露,17日,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厅宣布原告太格印象为《老鼠爱大米》惟一合法版权持有者,被告广东飞乐公司等应立即停止使用此歌并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太格印象董事长王虎表现得相当激动:“如果拿到的是相反结果,我会找个最高的楼跳下
据王虎介绍,早在《老鼠爱大米》在网络上还没有流行的2002年7月,杨臣刚就把《老鼠爱大米》的版权一次性转让给了太格印象。但是后来杨臣刚又将《老鼠爱大米》的版权和演唱权卖给了广东飞乐、台湾美华等多家公司,才出现了现在多人演唱《老鼠爱大米》的局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