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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10位机长辞职续:公司回应称未必放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23:33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日前报道的《东航十位机长“集体辞职”透视》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空前强烈的关注,昨日国内外众多媒体都对此一事件进行了报道和关注。东航江苏公司昨日也通过南京一家媒体进行了澄清,并指责本报的报道“不负责任”和“未经采访”。

  本报记者昨日采访了东方航空江苏公司和有关人士,再对此一事件的背景和发展进行详细了解。

  10机长集体辞职反响强烈

  本报21日关于东航10位机长集体辞职的报道发出后,很快引起了空前强烈的关注。

人民网、新浪、网易、搜狐等国内各大新闻网站几乎不约而同地将本报报道置于其新闻首页的显眼位置,并且各大网站都将“飞行安全”一词置于新闻标题中,从网友评论的增加速度来判断,引起的关注程度是显而易见的。

  本报报道同时也引起了国内众多新闻媒体的关注,连日来,先后有十几家媒体记者致电本报,要求转载或者协助采访。

  最先与本报合作的上海《东方早报》昨日发表题为《东航江苏公司:全力挽留辞职机长》的跟踪报道,报道引用东航江苏公司党委工作部负责人的话说:“这些机长并不是为跳槽而辞职,可能是想利用飞行员比较紧缺,以此为条件解决与公司的矛盾,如待遇等,他们的辞职不存在其他公司挖人的情况——这与不久前两位飞行员从东航辞职,跳槽到其他航空公司的性质完全不同,是内部问题。”

  该负责人在上述报道中表示,对辞职机长,公司将继续进行教育和挽留,使其安心工作。

  不过,在南京一家媒体所作的题为《东航机长“罢飞事件”调查》的报道中,东航江苏公司相关人士称,这件事情其实从今年8月份就开始出现了苗头,一小部分飞行员以集体签名的形式要求与公司领导“对话”,限定了日期,并拟就了相关对话的领导名单及发言顺序。其间,东航几名领导已经准备与飞行员进行沟通。该公司飞行部经过调查之后,发现飞行员提出与领导“对话”的直接原因并非外界传言的飞行员飞行安全问题,而是夹杂着各种个人因素,如家属、待遇等问题。

  该报道还以小标题的形式称该事件“非罢飞,是暂停飞行”。

  报道中称:“对于网上有关帖子的发布及相关媒体未经采访的报道,东航党委工作部负责人声明说,一些帖子的发布和报道是极不负责任的。”

  为了弄清相关事实和东航江苏公司对本报报道的真实态度,本报记者昨日亲赴东航江苏公司,采访了该公司飞行部的有关负责人。

  东航人士详解“辞职事件”

  东航飞行部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愿意将此事的有关情况作详细说明,以利于澄清事实。

  该负责人表示,早在8月份就有部分飞行员思想有所波动,10月23日,十几个飞行员向公司领导和飞行部领导寄发了联名信,要求10月28日前与公司领导就待遇等问题进行对话,公司领导对此十分重视,决定于11月3日召开飞行部机长讲评会暨机长座谈会。

  在该公司飞行部提供的一份党委文件中说:

  “但是这部分同志仍以要求对话未能得到满足为名,于10月28日开始不再执行航班生产任务。10月28日上午公司总经理吴中东和代理副总经理、总飞行师顾湘荷到飞行部听取这部分同志的意见,对他们提出的有关问题作了相应解答,同时要求他们以公司大局为重,尽快参加飞行。但这部分同志仍未执行航班生产任务,10月31日飞行部再次召开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做这部分同志的思想工作,希望他们放弃错误做法,服从组织安排,自行恢复航班生产,生产部党委于10月31日下午又找其中部分党员机长进行正式组织谈话,要求他们服从组织决定,这些同志没有明确表态。”

  “鉴于此,飞行部党委研究决定,对这些飞行员继续做工作,要求他们放弃错误做法,参加公司的航班生产。凡继续不执行航班生产任务的人员,先暂停责任机长资格,视情况再作进一步组织和行政处理。”

  该飞行部负责人说,在公司努力之后,11月1日,这些飞行员同意11月2日复飞,但提出了10条意见,包括增加班次费和飞行小时费,执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度,之外的时间要计算加班工资等条件。

  到了11月15日晚上,由于公司没有给予满意的答复,有9名机长再次罢飞。东航江苏公司随即于16日下午作出对7名机长暂停飞行的决定。并在当日晚上对另外两名机长作出同样处理。

  “其实飞行员由于一些问题要求与领导对话,这种情况在各个单位都有,但不能因为不能满足他们的条件就罢飞,这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影响了公司的生产秩序。我们已经努力去做他们的工作,开始还是以批评教育为主。但最终不得不进行处分。”该负责人说。

  该飞行部负责人表示,在受到处分之后,上述9名飞行员先后提出辞职,并随后出现了网上的帖子。

  本报报道不存在问题

  昨日下午,记者驱车来到东方航空江苏公司在南京禄口机场的驻地,与该公司飞行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进行面谈。

  该负责人指责本报的报道不负责任,给该公司造成了很大麻烦。记者本着负责的态度,就采访过程向其作了解释,认为报道过程没有任何违反新闻道德和原则的地方。

  事实是,记者在发现网上的帖子之后,通过网站的留言系统与发帖人取得了联系。该发帖人在19日当晚即主动致电记者留下的手机号码,与记者进行了初步沟通,并约定将与“兄弟们”商量后再决定是否接受进一步采访。稍后记者接到其短信,称大家觉得目前只是刚刚提出辞职,还没有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因此现在接受采访时机还不是很合适。记者随即回复短信,希望他再考虑一下,次日再与他沟通。记者次日再次打电话给他,他希望记者如果要报道这件事一定要“如实报道”,但不愿意再接受进一步采访。记者对其立场表示理解。

  记者随即于20日上午致电东方航空江苏公司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复记者说可与宣传科联系。记者随即按照她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到该公司宣传科的负责人,该公司宣传科的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对该事件进行了一些解释,表示这些人不是辞职,而是在闹情绪,可能是因为待遇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这些人所说的东方航空江苏公司存在尚未解决的影响飞行安全的问题,只是在把一些个人矛盾上升到整个公司的问题,网上的东西只能代表他们一面之辞。这件事情不会影响到公司的飞行。(详见本报21日报道《东航十位机长“集体辞职”透视》)

  这位负责人当时表示,具体到这10个人是否确实已经递交了辞职信等具体情况,他还不是太清楚,需要去了解之后才能答复。不过当天下午记者两次致电其办公室,都没有人接电话。本报认为该负责人的解释已经初步说明了有关情况,且该公司后来也未主动与本报联系对相关情况作进一步说明,遂决定于当晚发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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