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事件要依法追究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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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7日11:0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据新华社北京电 国务院工作组26日听取黑龙江省处理松花江水环境污染情况的汇报,对第一阶段工作表示肯定,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4条意见。 针对恢复供水后即第三阶段的工作,李毅中提出四条意见,一是随着天气越来越冷,恢复供水后,对正常供水要进行严密监控,保证供水质量,有序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二是要认真做好对沿松花江下游流域的监控检测工作。三是要做好冰层以下水的检测。
李毅中最后强调,11月13日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爆炸事故不仅是生产安全事故,而且派生出环境污染,造成恶劣影响,我们除了依法追究爆炸事故责任,还要同时依法追究因此造成水环境污染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