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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查处三水广汇化工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9:30 中国环境报

  本报讯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广汇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位于西江饮用水源敏感区,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仍坚持无证经营一年多,1月12日被广东省环保局饮用水源环境安全检查组查处。

  无证经营一年多

  据这个厂负责人介绍,他们主要从全国各地收集钢铁厂除尘灰进行处理,年收集除尘灰3万多吨,生产次氧化锌、生铁、水渣等产品。据悉,除尘灰属于含锌、铅废物,属于危险废物,2004年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修订,大大加强了对此类危险废物的管理,规定从事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然而检查组发现,2004年至今,这个厂在未取得省环保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仍然坚持生产一年多,从广州钢铁厂等单位源源不断地收集除尘灰等危险废物进行生产,仅生铁就年产10~12万吨。

  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

  检查组发现,这个厂位于西江饮用水源的敏感区,距西江仅一堤之隔,距江面仅几十米,选址不当,存在着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年产生污水约1.9万吨,而且原料、产品、废渣等均含有大量铅、锌等重金属,一旦发生

安全事故或者污水直排,将对西江构成严重威胁。

  根据国家法律,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可由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所有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目前,环保部门正在对这个厂做进一步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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