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夫收药商回扣离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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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0:45 新晚报 | |||||||||
哈报网讯(鞠长荣 岳金凤 记者 董艳春)昨天,全省50余家药品供应商与哈医大四院签下了保证书,今后药商不能给医生回扣,不能给药品采购管理人员好处,否则药品将不能在医院使用,违规医生将被立即调离岗位。 据悉,这是在全省卫生系统专项治理药品、设备器械购销及基建工程中的商业贿赂行为的工作中,哈尔滨市医疗机构的首个具体举措。
在保证书中,药品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给予药品采购管理人员好处,不得以任何方式给予医生开药提成,不得要求医院药房工作人员为其统方,不得随意进入医院办公室和药房,未经医院允许,不得随意到临床科室进行所售药品的宣传。 据哈医大四院副院长朱丽影介绍,该院医务部、药事委员会负责对药品用量进行监测和预警,定期对药品进行销售量排序,排在前10名的品种需进行合理性分析。如发现某药品用量异常增加,不具合理性,将暂停该药在医院的使用资格,如发现药商违反保证书中的规定,将取消其在医院的进院资格。 对于故意违反药物使用规范的临床医生,将被立即调离岗位,待岗半年以上,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