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农民贫富差距缩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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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1:21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李华良)昨天,朝阳区政府透露,根据调查资料,2005年该区农村高、低收入户收入之比为3.36:1,与2004年的4.37:1相比差距缩小。 朝阳区政府发布的信息说,2005年在该区农村被调查的270户农民家庭中,按纯收入进行五等份分组(每组各占总户数的20%),占20%的低收入户人均纯收入为5711元,比上年增长21.8%,增幅高于平均水平13.8个百分点;人均工资性收入4016.5元,比上年增长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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