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严格规范研究生培养和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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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3:05 山西晚报 | |||||||||
完不成学业就得淘汰 本报2月16日讯(记者程洁)对完成学业确有困难的研究生,予以淘汰或分流;对确有特殊才能的研究生,可不受培养方案和学制的限制。今日,省教育厅对我省研究生的培养、管理等进行严格规范。
今后,我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将逐步加大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数量,扩大“推荐免试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数量,鼓励培养单位跨专业、跨学科选拔考生。此外,我省研究生培养模式,也将由原来的以导师培养为主,转向以导师组或导师团队为主,并且在本省范围内,各学科间、学校间交叉培养和学校、培养单位之间有望实现学分互认。今后,我省对博士生的开题报告,要聘请省外同行专家参加,硕士生的开题报告须聘请两名以上校外专家参加。对完成学业确有困难的研究生,予以淘汰或分流;对确有特殊才能的研究生可实行个性化培养和个性化管理,可不受培养方案和学制的限制。 为提高学位论文质量,我省将建立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外审盲评制度,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须有两名以上外省专家盲评;硕士毕业论文有一名外省专家盲评;实行博士论文中期考核和预答辩制度,博士论文中期考核存在问题的,要限期改正。预答辩没通过的不准进入正式答辩程序。 省教育厅要求,各培养单位要对博士生导师上岗条件提出规定,把招生名额与导师能提供的培养条件、现有学术成果、工作实绩等相挂钩,经考核不达要求的,将停止招生。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白云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