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行贿韩桂芝 牡丹江原公安局长韩健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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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3:30 东方今报 | |||||||||
北京消息 2月16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原局长韩健因犯受贿罪、行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7年至2004年年初,被告人韩健在任黑龙江省交警总队车管处处长、牡丹江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及单位牟取调转安置工作、职务任用提拔、违规发放牌照、放行走私车辆等利益,收受个人及单位贿赂款物10起,合计人民币89.8万元、美元1万元,共折合人民币98.01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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