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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余原副市长钟宜彩 受贿900余万元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3:31 东方今报

  据新华社电 因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共计908.5万元,曾先后任江西新余市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市政协副主席等职务的钟宜彩(正厅级)16日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8月,新余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和新余市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成立全资国有公司新亚新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钟宜彩任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
检察机关起诉认为,钟宜彩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挪用公款,涉案金额达908.5万元,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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