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大连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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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4:28 时代商报 | |||||||||
新华社大连2月16日电据大连市环卫处透露,大连市计划从3月起,全面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为市内四城区城市居民每户每月6元。 大连市环卫处工作人员介绍说,除居民应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外,大连市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也要按每人每月1.5元至3.5元的标准缴费;商业服务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按经营面积每平方米每月0.5元至4元收取。
据悉,征收上来的费用,将全部用于大连市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的建设、维护和运行管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开征后,城市居民卫生费、垃圾有偿清运费、装卸费、垃圾排放管理费等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中转、处置相关的原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