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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通知,我省相关政策出台 三类高校可招专升本考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4:30 时代商报

  新闻背景 教育部下发的通知指出,从今年起,“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原则上不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通知指出,除了上述院校之外,从今年起,各地普通专升本教育的招生规模,要严格控制在当年省属高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的5%以内,并纳入国家下达的普通本科总规模内。此外,要严格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各高校不得借专升本的名义高收费、乱收费。

  时代商报讯(首席记者谭晓刚)昨日,记者就今年我省专升本的相关政策在省教育厅进行采访。省教育厅相关人士表示,今年我省将继续进行“应届高职高专合格毕业生通过选拔升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试点工作。

  今年专升本有三种类型

  2006年我省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招生,包括三种类型:部分省市属普通高等院校;部分普通高等院校软件学院;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和渤海大学面向部分师专定点招生,定向为基础教育培养本科师资。据介绍,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的应届毕业生,和我省组织的中职升高职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经省招办批准录取的省内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含省、市电大普通专科班)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学历待遇“对号入座”

  省教育厅表示,今年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院校继续学习后,按本科院校学生的学籍和证书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毕业后,颁发所在本科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要求,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

  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招生舞弊情况要严查

  针对教育部日前强调今年专升本必须严控学费和执行招生纪律的问题,昨日,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明确表态,今年我省“专升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和有关学校都必须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防止不正之风,如发现营私舞弊现象,按普通高校招生规定严肃处理。

  省教育厅同时强调,为保证各高职高专院校正常教学秩序和招生工作的公平性,各招生院校不准举办各种类型的考前辅导班。“招生学校在学生入学后,必须严格复查学生的专科层次毕业证书,对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坚决予以清退;招生学校应分别将高职和高专考生单独编班,不能插入原学校其他本科班学习。”

  明年再考须持中级职业证

  从2007年开始,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应届毕业生,须获得相应的中级或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逐步取消所对应的专业技能测试考试;专业综合课理论考试也将逐渐实行集中命题的考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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