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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浴场2点后仍可营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4:3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文化部官员解读《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指出酒吧网吧等不在《条例》管理范围内

  国务院新颁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出台后,在社会引起广泛关注。娱乐场所范围究竟如何界定、营业结束时间为何限定在凌晨2点?昨日,记者专访了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张新建。张新建明确指出,酒吧、网吧不在《条例》管理的范围内。

  娱乐场所不含酒吧网吧

  记者:公众比较关心的是娱乐场所概念的界定,您能否具体介绍一下到底哪些属于娱乐场所?

  张新建:我们所说的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场所。大致包括两类,一是以人际交谊为主的歌厅、舞厅、卡拉OK场所等,同时也包括主要依靠游艺器械的经营场所,如电子游戏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场所。

  记者:在这样的界定中,哪些场所是不包括在内的?

  张新建:根据《条例》中的定义,可排除企业内部不对社会公众而只对所属员工开放的一些活动场所,如机关、工矿企业为自己员工举办联欢会、舞会、卡拉OK演唱活动的场所。另外,一些酒吧和洗浴中心、网吧等场所,不属于《条例》管理范畴。

  两点歇业将使多方受益

  记者:《条例》对娱乐场所的营业时间有明确限定,这个规定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张新建:此规定是参考了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对娱乐时间的规定。中国的娱乐场所是大众消费场所,不鼓励通宵达旦地娱乐。通宵达旦不但有害消费者的身心健康,而且会影响他们的工作、生活。

  我们考虑到,凌晨两点后属事故多发时段,管理人员劳累,事故隐患不易发现,也是政府部门管理的薄弱时段。综合上述原因,国家决定在凌晨2时至早8时这一时段应当停止营业。这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是保障经营者合法收益的有效规定。

  未成年人不能再去K歌

  记者:为何会明确提出“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

  张新建:主要原因在于,歌舞娱乐场所属于人际交谊的大众消费场所,成人在交际中举止行为如果未成年人不能正确对待的话,势必会产生不良影响,而且歌舞娱乐场所的音响分贝也会在一定程度影响未成年人的身体状况。

  进行监控没有侵犯隐私

  记者:有公众质疑,《条例》中规定的“在娱乐场所出入口和主要通道安装闭路电视和监控设备”侵犯了消费者隐私,您怎么看?

  张新建:这一条是我们吸收了德国等一些国家管理娱乐场所经验后作出的规定。娱乐场所是大众消费场所,不存在侵犯消费者隐私权的问题。这一做法对个别接受企业单位宴请、利用公款从事娱乐消费的官员有一定的监督作用,有助于推进依法行政,廉洁行政的要求。当然,监控设备还会对娱乐场所发生的治安消防问题起到记录作用。

  据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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