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家庭信用纳入公务员信用档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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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4:3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重庆市公务员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专家建议——— 本报讯(记者喻奇树)公务员欠交水电费或不孝敬父母,这些“家庭事务”是否应记入其信用档案?昨日,重庆市政府法制办就政府信用建设问题向有关专家及相关政府部门征求意见。在征询会上,市政府法律顾问高绍先教授表示,公务员的家庭问题也应纳入信用档案。
今年初,该市决定为所有公务员建立信用档案。昨日,市政府法制办召开座谈会听取专家及相关部门的意见,《重庆市公务员信用管理办法》正式进入起草阶段。高绍先在会上表示,要为公务员建信用档案,就必须建立信用评价、失信惩戒、信用咨询三大系统。同时,除公务员的职务信用外,其家庭信用问题也应纳入其信用档案。因为公务员的形象不是其个人问题,关系到政府机关的形象,每个公务员都应是讲信用的绅士。 部分专家还提出,为公务员建立信用档案的第一步,首先要把不守信的情况进行分类,并以此为参照去考核其信用情况。同时,公务员信用档案建设应进行试点,然后逐步推进。对于公务员的信用情况,除建立惩戒机制外,还应对守信的公务员进行奖励。此外,要建立老百姓投诉机制,鼓励老百姓举报公务员不守信行为。 重庆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陈思聪表示,政府的信用建设不应简单依靠道德来约束,而要用法制来推进。下一步,有关部门将采取问卷调查、网上征求、网上论坛等形式,让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