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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土地供应“偏心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4:42 山西晚报

  保证重点工程用地污染企业想都别想

  本报2月16日讯(记者刘捷)不具备用地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审批、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扩大……今日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定出今年土地供应的“调子”。两种企业不予供地

  对不具备用地条件的项目不予预审。严格控制对限制性产业项目供地,禁止对污染
严重的“五小”企业和高能耗企业供地,从土地供应源头制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对投资规模较小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单独供地,鼓励建造标准厂房解决小企业的生产用房问题。重点工程优先用地

  鼓励工业企业向开发区集中,限制乡镇工业区块用地规模,严格控制在开发区和工业区块外的零星用地。对国家鼓励和允许建设的重点急需项目和拆迁安置用房、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以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投入产出率高的科技型、节能型、生态环保型项目,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家、省、市的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如机场扩建、高速铁路、西山棚户区改造、限价商品房、天然气工程等项目,优先保证用地。公开出让工业用地

  扩大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对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要逐步实行有偿使用,开始对工业用地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对利用原有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及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必须在土地有形市场公开交易,并依法补缴土地出让金和有关税费。

  又讯太原市城镇存量建设用地专项调查显示,去年全市共清查出闲置、空闲的存量建设用地71宗,面积247.7865公顷。针对这种情况,太原市国土资源局规定,已批准农用地转用、征用的建设用地,申请用地单位应在接到国土资源部门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办结供地手续,防止产生转而未征、征而未供的问题。对于已供土地,今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动工建设,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动工建设、违规造成土地闲置的,严格依法处理,收取土地闲置费或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白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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