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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称外来工为新市民享受与市民同等待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4:48 都市快报

  报道,从昨天开始,青岛市120多万名外来务工人员换了新称呼———“新市民”。

  取得“暂住证”的“新市民”可享受保险、房贷、购车挂牌、考驾照、出国旅游、子女入学等待遇。

  据介绍,目前,青岛市办理暂住证的“新市民”有120多万人,这部分人群来自各个
行业,其中以建筑行业和服务业为主。这些“新市民”的收入水平平均在中等偏低线上,月均收入在10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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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张晓清

  青岛“新市民”的含金量到底有多大?记者昨晚电话采访了青岛市公安局户政处暂住人口管理办公室的负责人曹刚。

  曹刚说:“来到青岛的暂住人口是青岛建设的主力军,原来都称他们为‘外来民工’,这个称谓带有歧视色彩。目前这部分人群成为青岛市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也要把他们纳入市民管理的范畴。这部分人给青岛不但带来了人才、资金,还带来了活力。”

  曹刚说,青岛的做法是绕开了户籍制度,简化户口本的功能,增加“暂住证”含金量,给来到青岛的“新市民”以最大的生活便利,让他们在青岛工作没有后顾之忧。

  曹刚说,一个城市要发展,必须有博大的胸怀,能吸纳各方面的人才。而要想真正地留住人才,政府必须转变观念,变治理为服务,为他们做好服务工作,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青岛市综治委协调公安、劳动、教育、卫生等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方便“新市民”的措施。不管是刚到青岛,还是在青岛工作了好几年,“新市民”只要办好了暂住证,就可以享受保险、房贷、购车挂牌、考驾照、出国旅游、子女入学等待遇。而且享受的待遇与本地居民是同等的。

  比方说,“新市民”的子女上学,可以选择青岛市的任何一所学校,而且不用多交一分钱的学费。仅去年,青岛市教育部门接受了40000多名流动人口的子女入学。(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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