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政协委员就“看病贵”提建议 建“互认”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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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7:02 新桂网 | |||||||||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桂林讯(记者唐晓燕 实习生雷倩倩)针对医院重复检查过多、给患者带来很大负担的问题,近日,致公党桂林市委员会提案建议:建立“互认”机制,认定一批医院,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它们出具的检查结果在其他医院都能通用,免去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提案认为,目前桂林市各医院重复检查的情况较普遍的原因,在于各大医院基本都
还有些医院害怕漏诊造成医疗纠纷,把多做检查作为一种“自我保护”的手段。 据了解,重复检查较多集中在CT、B超、X光片、化验等项目,有的检查项目所需费用一次就过百元。提案认为,各家医院的临床检查基本采用同样的测试方式,所测得的数据或图像从科学上说,基本上是一致的,由于不能通用,不仅加重病人经济负担,也增加了再检查的痛苦。 对此,提案建议,可以借鉴国内一些医院推行的医学检验报告通用制度,即患者在一家医院化验、检查和拍片的结果,在其他“互认医检结果”的医院里也能用。这些被认定的医院出具的加盖“医学检查项目报告相互认可专用章”的医学检查报告,应被那些没有取得“互认”资格的医院认可。但“互认检查”只限于“门诊检查”,对急诊、急救入住院病人无效。 提案还提出,如果医院检查结果需要复查,或患者需要大型医用设备检查的,需要病人签字同意才能做检查。如果因为病人病情有变化,或检查项目意义重大,检查结果明显与病人的病情不符合等原因,医生可以要求病人重新检查,但仍需征得病人同意。对危急重症病人,可不受这些限制。 编辑:韦怡作者:唐晓燕 雷倩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