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农村居民将享低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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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7:10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记者信明栋通讯员史清洋 本报德州2月16日讯记者今天从德州市民政部门获悉,目前,该市正着手在农村全面建立低保制度,计划到今年底完成。届时,约3.2万德州农村居民可像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到低保待遇。
据介绍,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农村救济工作的最新阶段。此前,德州市曾制定出台了针对城乡困难群众的一系列救助措施,但制定专门以农村困难群众为救助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是第一次。 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农村实际生活水平,德州市把农村低保标准暂定为人均年收入600元,规定,凡是人均年收入低于600元的农村居民,将被全部列为农村低保对象,补齐600元。据统计,按照这个标准,德州约有3.2万农村低保对象,按每人每年人均补助300元计,全市每年约需资金960万元。 德州市民政局的有关人员介绍说,农村低保所需资金,以县、乡财政为主,捐赠、福彩、慈善等渠道为补充。目前,针对农村低保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已经展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