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户外广告将设“禁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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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7:27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赵学锋)昨日,市市政委发布了主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指导意见,今后户外广告将设“禁区”,人民大礼堂、朝天门广场、城市阳台观景点等区域将禁止打户外广告,但小型招牌广告和公交站台广告可以设置。 市市政委第一次将户外广告划分为禁设区、严控区、展示区、一般管理区等4个区域。
按此规定,城区人流密集、建筑密度高的道路,不得设置大型高立柱广告牌,居民楼、住宅小区不得设置户外广告,主次干道沿线交通转盘也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