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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顾老母为名 被告求轻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7:27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李增勇通讯员李利冰)去年8月24日,宋富明(另案处理)持伪造的线路牌,驾驶一辆车牌号为云A441111的长途大客车,从浙江省温岭市返回四川省泸州市途中,在利川市境内318国道1675km+500m处时翻车,造成15人死亡、34人重伤的特大交通事故,车主为重庆人陈兴明。昨日,利川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认定车主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被告人陈兴明被确认有罪。

  审理中,陈兴明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公诉人向法庭当庭提交的其伪造的假线路牌、私刻的印章等大量证据全部认可,未提出任何异议。只在最后陈述中要求法庭从轻判决,理由是家有多病的老母和年幼的孩子无人照管,希望能够早日回到亲人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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