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医师单独诊疗成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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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7:28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记者董震实习生郝凤娟 本报济南2月16日讯一家正规医院的女医生在拿到医师资格证书之前,为一名患者单独进行了诊疗,患者认为这名见习医师非法行医,要求医院赔偿30万元。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15日对此案进行了二审审理,将择期判决。
这名已经87岁的患者名叫倪从寿,是2004年11月到位于烟台市牟平区的这家医院治疗的。患者的儿子倪新众对记者说,医院一开始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病情严重后才诊断出是脑出血。因为耽误了治疗,导致他父亲的病情不见好转,现在处于植物人状态。 去年12月,倪从寿状告医院索赔被一审法院驳回。此案进入二审时,倪新众发现了一个重要的证据:根据牟平区卫生局出具的证明,曾给患者治过病的女医生于某,2005年才取得了医师资格证书。也就是说,她在给倪从寿看病时还没有执业资格。 “在没有取得资格的情况下就单独给患者看病属于非法行医。”患者的代理律师陈旭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医护人员非法行医,对患者的人身造成了损害,医院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在法庭上,医院的有关负责人表示:“说于某非法行医是不成立的。当时,于某已经通过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只是因为特殊原因,才没有及时拿到执业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