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开展沿海防护林调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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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7:35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2月16日讯 (记者范南虹)今天上午,省人大正式启动沿海防护林保护规定执法调研,为今年要开展的“森林法执法检查暨沿海防护林环保世纪活动”做前期准备。 此次执法调研为期一个月,调研小组将对我省沿海12个市县的沿海防护林建设进行调研。
海南是岛屿省份,沿海防护林站在环境防护的最前沿,是我省的生命守护线。根据《沿海国家特殊保护林带管理规定》和《海南省沿海防护林保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沙岸地段,从海水涨潮的最高潮位线起向陆地延伸200米;在泥岸地段,从海水涨潮的最高潮位线起向陆地延伸100米;在岩岸地段,为临海第一座山山脊的临海坡面”,都属于沿海国家特列保护林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征用沿海防护林地。不得将沿海防护林地改作商品林地或者其他用地。” 本次调研的主要对象就是上述规定中的沿海国家特殊保护林带,调研主要内容是:有关保护沿海防护林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编制沿海防护林规划情况以及沿海防护林保护情况;对破坏沿海防护林的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 为了征集更多的破坏沿海国家特殊防护林带的线索,读者可拔打记者热线:13976112961,举报发生在身边的破坏海防林的事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