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集中清理各种执行积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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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7:37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记者董震实习生郝凤娟通讯员张志华 本报济南2月16日讯16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全省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方案》,决定3、4、5三个月在全省法院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5月底前基本清理完毕。
山东高院有关人士表示,这次集中清理的对象是全部超执行期限未执结的案件,重点是以下几类案件:超期限一年以上的案件;受到各种非法干预未能执行的案件;特困群体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案件;中止执行、暂缓执行应当依法恢复执行的案件等。 山东高院要求,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要充分运用刑法第131条“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的惩戒、威慑作用,严厉打击。对非法干预人民法院执行,甚至煽动群众暴力抗拒法院执行情节严重的,省高院除报告并协助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外,还将选择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