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时评:治医药回扣要“官治”更要“法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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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8:46 新桂网 | |||||||||
据《金陵晚报》2月16日报道,2月15日,南京市2006年卫生工作会议召开。当说到回扣、红包时,分管卫生工作的许仲梓副市长严肃地说:“如果(医院)管不住,是不是要由卫生局成立药品、耗材采购中心统一管理?卫生局局长再管不住,我许仲梓来管,我就不相信管不住!” 副市长就医药回扣质问医院院长,在我看来,这是整顿医药回扣的一种“官治
事实上,近年来政府部门对医药回扣的整治并非毫无动静,“医疗乱收费、医药回扣专项整治”就是政府对医药回扣伸出的手术刀,只是在“先有内部整顿期、上缴红包便可既往不咎”这些前提下,这把所谓的手术刀未免过于温柔了。一次次雷声大雨点小的专项整治一再告诉我们这样的道理:靠慈母般的教育手段已经无法感化那些沉湎于巨额回扣不能自拔的不良医生,反而会让更多的医务工作者出于“风险小、收益大”的考虑加入到收受医药回扣的行列中。 笔者以为,与其扬汤止沸,搞一些“医药回扣专项整治”,还不如釜底抽薪,从法律上对医生收受回扣的行为进行准确定性,并据此对其进行依法定罪。 整顿医药回扣,不仅要“官治”,更要“法治”。笔者相信,有了“官治”的过硬前提作支撑,整顿医药回扣的“法治”之道将真正能彻底解决问题。(澜滔)编辑:韦怡作者:澜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