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职工纳入工伤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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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8:55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劳动部门获悉,经国务院批准,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人员发生工伤的,将按照企业工伤保险规定享受待遇。 据介绍,今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范围、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属于财政拨款支持范围或没有经常性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参
作者:端木/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