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伤执法民警被判刑一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9:03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黄平 实习生 李秋蓉)交警和路政人员执行公务时,一看热闹的村民为“帮忙”,欲殴打路政人员,被现场警察制止,随后该村民反将执法民警的手指和手腕咬伤。昨天,记者从北碚法院获悉,该村民以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据相关办案人员介绍,去年10月19日上午9时左右,交警七支队和北碚区交通局运政部门联合到静观镇去整顿摩托车非法营运秩序。当收缴了摩托车驾驶员辛某的车后,辛某拒
这时当地一名刚刑满释放回家的村民周某挤进人群看热闹。“打那个路政,就是他收缴了辛某的车。”听到村民的吼声后,周某冲上前去,抓住路政人员正要打时,民警陈某等人马上抓住周某扬起的拳头,其他民警则抱住他的腰要拉开他。周某随后咬伤民警陈某的右手食指,民警彭某的右手手腕。 去年11月4日,周某在静观街头被区防暴队和治安支队擒获。 前天,北碚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周某明知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依法执行公务,而以暴力方法加以阻碍,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