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武汉市教育局规定 学生竞赛活动成绩不得作为招生依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9:10 天津日报

  据新华社武汉2月16日电2006年,武汉市经批准的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多达28项。武汉市教育局发布通知说,学生参加经批准的竞赛所获得的奖励、成绩,均不得作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新生和学生分班的依据。

  据《长江日报》报道,武汉市教育局强调,学校和学生参加经批准的竞赛活动项目,必须遵循自愿参加的原则;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条件强行要求学校或学生参加竞
赛活动,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学生以教学班为单位集体参加;竞赛活动不得加重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的工作负担,不得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举办者不得以赢利为目的,竞赛单位不得未经批准收取活动费、报名费或其他名目的费用,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有关资料、书籍、器材和商品,更不得以竞赛为名巧立名目举办收费性质的培训班。

  责任编辑:闫新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