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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污水处理收费将实行听证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9:19 中国环境报

  (记者 于平)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长春市政府获悉,“十一五”期间长春市将全面推进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实施污水处理投资和运营体制市场化改革,并以听证会方式合理确定污水处理收费价格。

  据了解,长春市收取污水处理费将实行一票制制度,由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和水务集团按水费收取周期,以用户用水量为基础折算排水量足额收缴,并上缴财政专户,不得随意减免。市财政局依据环保部门提供的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达标水质、水量数据及经营合同,逐月向污水处理企业支付污水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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