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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向农民乱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9:2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李秋玲)为继续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市物价局将联合全市13个区县物价局开展化肥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12358价格举报电话将随时受理农民投诉。

  此次检查范围涉及2005年1月1日以来化肥生产、经营者执行化肥价格政策的情况,所有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检查重点是:化肥生产企业不执
行规定的政府指导价,提高化肥出厂最高限价;化肥经营者不执行规定的进销差率、批零差率或最高限价,采取掺杂、掺假、短缺数量等手段进行价格欺诈;不执行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和非义务教育阶段高中“三限”政策;农村殡葬、农民建房和村委会收费;农民进城务工收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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