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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为社会救济立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9:22 沈阳晚报

  

人大代表建议为社会救济立法

  

人大代表建议为社会救济立法

  这是一份沉甸甸的材料,当记者把它拿在手中的时候,它所传递的不仅仅是一名人大代表和一个农民工孩子的情缘,更是一个城市对广大低收入家庭、外来打工人员及其他弱
势群体的关注和一份深深的责任。

  2月14日下午,代表们必须到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到。但人大代表李刚在赶去人代会报到前,抽空去看望了一个名叫王正伟的小男孩。这个小男孩,与李刚代表要提的一份建议密切相关。

  小男孩命运牵动代表心

  王正伟,11岁,和平区砂山四校学生。其父母均为吉林来沈打工人员。去年9月,王正伟的头部受到了外伤,但是因为家庭困难,他只是就近在小诊所进行了一下简单的处置。3个月后,他突发昏迷,被送到医大二院抢救,经专家诊断为颅内淤血引发的脑部疾病。事发后,社会各界先后向王正伟一家捐款6000多元。目前小正伟已经出院,将和同学们一起迎接新学期的到来。

  王正伟获救了,可今后再有像王正伟这样的孩子,他们的命运又会怎样呢?如果他们得不到关注,又不知道谁可以帮助自己,难道等待他们的只能是无力承担高额的医疗费用,失去就医的机会;因为生活没有保障,进而面临失学的境遇?王正伟和“王正伟现象”,正是人大代表李刚所关注的。

  代表建议为社会救济立法

  李刚表示,虽然慈善总会、红十字会、希望工程等公益性组织在针对农民工子女、城市低收入家庭、突然患病的贫困家庭、失去子女的生活无着的老人等城市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在不断完善。而且各级政府、街道和社区也一直十分重视这个问题。但也应该看到,沈阳这座城市中仍然有许多低收入人群,还有相当多的人没有被纳入社会保障的范畴。

  因此,李刚建议,沈阳市应尽快出台一部地方性法规———《沈阳市社会救济条例》,让和小正伟有类似经历的人们遇到困难时,不再犯难。

  李刚表示,出台这部法规,要解决如下问题:对需要纳入社会救济的人群进行法律上的界定,并立法保障此类弱势群体具体的社会权利。如生存、就业、教育、医疗等。同时,要明确政府和相关的职能部门、社会公共组织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建立一个有效的社会救济所需要的各类资源(人、钱、物等)的筹集渠道,并依法实施管理。本报记者张晶摄影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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