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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限缩短近三分之二——深圳市政府一项重大项目审批时限改革追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9:24 人民政协报

  在经历数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之后,2006年2月15日,深圳市再次启动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将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审批时限由316—386个工作日压缩到12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重大项目审批时限压缩为100个工作日。

  大家在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喝彩之时,没有忘记深圳市政协和罗湖区政协为推动这项变革所作的努力。正是这两级政协组织在广泛调研、集纳民意的基础上,通
过“绿色通道”提出的两份重要建议专报,加快了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进程。

  两份政协委员重要建议专报

  2005年8月28日,罗湖区政协向区委、区政府提出了一份政协委员重要建议专报,内容为“关于我区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存在的问题的调查与建议”。在长达10多页的专报中,主要阐述了这样一个问题:目前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环节太多、时间过长。2005年8月31日,深圳市政协办公厅在罗湖区政协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2005年度第4期政协委员重要建议专报,在这份名为“关于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效率的建议”中,剖析了问题形成的主要原因:市政府对基建项目审批程序没有进行整体制度设计;建设项目多,审批机关人手不够;市区两级政府事权划分不合理;规划、国土职能分设及其在特区

  内的驻各区分局撤销,增加了基层办事的难度;建设单位的申报人员不熟悉基建项目的审批程序。

  专报中还附了一份“基建项目工程建设工作流程”,从发改局立项到规划选址、用地审计,一直到开工,政协委员算了算,一共要经过25道工序,30多个部门审批,即使不故意拖延,一个项目顺利审批完也要539天!

  两份专报共提出了五点建议:应对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审批的整体程序进行调研,制定《深圳市政府投资条例实施细则》;合理配置市区两级政府的审批权限,适当下放审批权限;稳步试行政府基建项目代建制,尽快批复各区成立建筑工务局;将审批过程中的技术环节剥离出来,实现政府职能归位;适当时候重新合并规划、国土两职能局,并恢复其驻各区分局。

  一项迫在眉睫的重大改革

  深圳市政协委员重要建议专报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许宗衡市长,刘应力、吕锐锋、张思平、闫小培副市长等7位领导分别批示指出,这一意见很有针对性,触及到了深圳市政府改革和效能建设的焦点问题。批示要求市规划局研究吸收有关建议,切实提高审批效率;要求市发改局牵头研究,并将改革、改进措施体现到日后的改革方案中去。

  深圳市发改局领导带队拜访了罗湖区政协主要领导,在进一步征求各方面意见后,于去年12月初拿出了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的初步方案,上报市政府。今年1月20日,市政府四届二十次常务会议审议批准了该项改革方案。2月15日,市政府召开春节后第一次全市性大会,就全面启动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行动员和部署,正式印发了《深圳市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案》。《方案》要求,2006年9月之前,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将由原来的316至386个工作日缩短到12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重大项目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56至336个工作日缩短到100个工作日;到今年年底,所有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将进一步缩短到100个工作日以内。

  据悉,《深圳市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将原来许多串联审批的事项改为并联审批,并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置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措施,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这次改革还率先在项目建设方面建立了可考核的责任体系,并利用行政监察手段,对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批进度进行经常性、全方位的监督。《方案》的出台将深圳市的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工作推向了“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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