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建筑节能目标:1亿吨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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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9:30 解放日报 | |||||||||
本报北京2月16日专电(驻京记者 狄建荣)“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要实现节约1.01亿吨标准煤,也就是减排4亿多吨二氧化碳气体。节能建筑的总面积累计要超过21.6亿平方米,其中新建16亿平方米,改造5.6亿平方米。上述指标是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今天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 仇保兴说,实现这些目标所进行的主要工作有四项:
一是新建的建筑全面实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在北京等4个直辖市以及北方严寒和寒冷地区的重点城市试行节能65%的国家标准,完成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的100个示范工程,形成相关的技术配套政策。 二是既有建筑的改造,尤其是公共建筑的改造取得突破性进展。我国400亿平方米既有的建筑中,有130多亿平方米需要进行节能改造。与此同时,北方地区要基本完成供热体制的改革,加快研究制定相关的计价、收费等配套政策,解决节能不节钱的问题,调动消费者节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要取得实质性突破。要让我们国家的建筑节能后来居上,成为建筑节能方面产品最先进、价格最廉价、竞争最完善、世界上最大的市场。 四是形成国家和各级政府推动建筑节能的有关法规的强制性推动力。要将建筑节能情况作为工程评优的重要内容,未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参加优秀工程设计、鲁班奖等奖项的评选。鼓励地方政府出台适合当地实际的地方性法规。加紧制定新建节能建筑的墙改基金返还、税收减免,以及既有建筑改造的财政补贴和贴息贷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本报北京2月16日专电(驻京记者狄建荣)全国建筑节能工作专项检查揭晓,建筑节能工作开展情况较好的地区有北京、天津、上海、河北、四川、福建等6个省(市)以及青岛、沈阳、武汉、广州、成都、银川等6个城市,建筑节能工作开展较为滞后的地区为甘肃、内蒙古、安徽、海南等省(区)以及西安、兰州、合肥、海口等城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