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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划定七类功能区,实施三级管制 禁建区内村庄要搬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9:34 中国环境报

  张平

  本报讯 山东省济南市日前出台的《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对市区用地与空间资源进行了划区分类,按照各区担负的主导功能,划定7类功能区,并针对各区分别实施3级管制。

  根据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被列为禁止建设区,原则上禁止任何建设活动。对位于禁止建设区的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内的村庄,将逐步进行搬迁撤并。

  限制建设区则包括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控制区、一般农田用地区、山林绿化区、重要生态廊道区等。在限制建设区内,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将受到严格限制,不宜安排城镇开发建设项目,确有必要开发建设的项目应符合城镇建设整体和全局发展的要求,严格控制,适度开发。对位于限制建设区内的村庄,将逐步缩减用地规模,其中对位于山区、受地形条件限制难以发展的村庄或周围存在潜在地质灾害威胁影响的村庄,也将逐步进行搬迁撤并。

  适宜建设区包括城镇建设区及独立工矿等其他适宜建设的区域,在此区域内必须明确划定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加强城市规划和城镇规划的执行力度,各级城镇的规划建设必须严格控制在城镇建设区范围之内,严格控制用地规模,高效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根据资源条件和环境容量,科学合理地确定开发模式和开发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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