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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投资大陆”台湾当局重罚联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9:36 上海青年报

  据新华社北京2月16日电(记者 陈键兴)台湾当局经济事务主管部门15日决定处罚台湾“晶圆双雄”之一的联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联电”)新台币500万元,理由是“违规提供协助、参与创设”在大陆的和舰科技公司。

  台湾《中国时报》报道说,这是陈水扁抛出“积极管理、有效开放”的两岸经贸政策主张后,台湾当局对台商投资大陆进行处罚的首例。

  据报道,台“经济部投审会”人士称,联电受罚是因为违反了“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及“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许可办法”的规定。未来,“投审会”还将视情况对联电前董事长曹兴诚等人开罚。

  联电与台湾积体电路公司(简称“台积电”)并称台湾“晶圆双雄”,是岛内高科技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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