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物资安保设备进入政府采购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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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9:40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昨日获悉,救灾物资、安保设备进入了新公布的《无锡市200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此次新增的救灾物资包括救灾、防汛、抗旱、农用四类,凡是单价或批量采购在10万元以上的都必须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安保设备则是单项采购预算在5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的必须通过政府集中采购。
据了解,今年凡列入《目录》的项目,均应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管理范围;对未纳入《目录》但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须实行分散采购,由采购人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采购。 如采购人不具备自行组织采购条件,应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经认定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小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