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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模范城市8月复查水污染治理成关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9:42 南方日报

  本报讯 (记者/华克涧)深圳于1997年被国家环保总局评为首批“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后,1999年又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的复查,今年8月能否再次通过“复查关”?昨天,深圳市政府召开迎检工作会议,动员环保和城管等部门花大力气,主要从水污染综合整治、大气污染治理、生态城市建设等方面开展下一步工作。

  据介绍,深圳在1997年通过国家环保总局验收,成为首批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按照
要求,深圳曾在1999年接受了国家环保总局的第一次复查并顺利通过。2004年,国家环保总局要进行第二次复查,深圳市政府考虑到有些环保工作尚存不足,特别是水污染治理达标难度大,经多次研究后,向国家环保总局提出推迟复查申请,国家环保总局同意于今年8月正式对深圳进行第二次复查。

  这次复查与上次复查主要有三方面不同:一是扩大了考核范围,由原来的深圳经济特区扩展到深圳全市(增加宝安、龙岗两区);二是提高了考核标准,要求城市污水处理率从原来的60%提高到70%;三是增加了考核内容,包括城区内不能有劣于五类水质(又黑又臭)的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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