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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时评:“权为己所用”的恶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11:01 新桂网

  据新华社曝光,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交警大队已形成一条内部人人皆知的“食物链”——交警明目张胆“吃”司机、公安局原领导肆无忌惮“吃”交警、交警内部逐层“吃”。交警“吃”司机无所不用其极,“吃”交警的公安局长已吃成灵璧巨富(据《南国早报》2月16日报道)。

  安徽 王旭东

  “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子”。这是生物界的食物链,是生物界的生存规则与规律。灵璧县交警的“食物链”,也是遵循着一种规则——使用权力的“潜规则”,公权私用,实践着“权为己所用”。交警为何敢于明目张胆“吃”司机?缘于交警拥有执法权、处罚权;公安局长为何可以肆无忌惮“吃”交警?缘于局长大人拥有领导权、尤其是拥有“想提拔谁就提拔谁”的决定权。

  交警“吃”司机有着先天的优势。法律赋予的处罚权让交警有机会“张口”,尽管法律同时也规定了依法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具体细则,但一旦失之于有效监督与监察,处罚权力的寻租就会出现,本来是法律责任就会成为“依法搞腐败”的工具,成为为自己或少数特定人群牟取私利的工具。

  公安局长“吃”交警更是权力己用的典型。他直接向财务拿钱,一下子就拿十几二十万,比从银行取钱都方便,要不是他戴着公安局长这顶“帽子”,财务会买他的账?放风省里下达了非警员转正指标,名额有限。为了挤进去,大家纷纷托关系找路子给他送东西。

  所谓的转正指标虽是假,可局长的“用人的决定权”是真,要不谁给他送东西?《宪法》第2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权为己所用”是腐败的原生地,必然会滋生出腐败“食物链”。砍断这样的“食物链”惟有用法治的手段让权力归位,对越权者绳之以法,真正实现“权为民所用”。编辑:马骎作者:王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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