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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时评:“以罚创收”不除“食物链”不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11:03 新桂网

  据新华社曝光,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交警大队已形成一条内部人人皆知的“食物链”——交警明目张胆“吃”司机、公安局原领导肆无忌惮“吃”交警、交警内部逐层“吃”。交警“吃”司机无所不用其极,“吃”交警的公安局长已吃成灵璧巨富(据《南国早报》2月16日报道)。

  四川 周明华

  这条“食物链”让我想起“以罚创收”的行政执法的这个老话题。据1996年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公安条例规定,任何公安部门都没有权利私自处理罚没款,都要上交国库。但各地财政一般会按40%到50%的比例将罚没款返还给公安部门,公安局再按照四六或五五的比例返还给各分支机构。有些地方给罚款金额高的单位返还的点子还可上浮。此办法被俗称为“两次五五分成”。

  或许问题的根本就出在这里。这个“两次分成”源于何时和将“分成”到何时方止?笔者无从知晓。但是,一些地方造成“只罚款,不执法”的局面的原因却很明朗:财政吃紧,自找财源,福利罚款。在此“执法潜规则”影响下,撞进我们视线的就不仅仅是什么重庆“交警别墅”和灵璧县交警“食物链”这样的单个镜头。

  当下,要遏制住这股“以罚创收”的执法歪风,光靠曝光一两条交警“食物链”还不行,要从根本上斩断执法经济的“食物链”,就须一举根除“以罚创收”的这个沿袭颇久的“罚款返还”的制度。显然,这样的“两次分成”不是从执法的需要出发,而是以“罚收的金额”为基数来核算的。这违背了执法为民的宗旨,更与为地方经济保驾护航的执法精神背道而驰。

  可见,“以罚创收”这个潜规则不除,更为豪华的“交警别墅”还会报建,更让人惊心的交警“食物链”还会在我们的眼前出现。编辑:马骎作者:周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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